简介:
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原名兴华煤矿,始建于2001年3月,由煤炭工业石家庄设计研究院设计,设计生产能力300kt/a。2004年9月28日,经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组织竣工验收,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,批准设计生产能力300kt/a,2004年12月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,并投入生产。
2011年,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“冀政[2011]45号”文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定》,该矿停工停产,2012年6月25日省政府批复了邢台市地方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方案(冀政函[2012]80号)“邢台兴华煤矿生产能力由目前的300kt/a改造到450kt/a”。2013年5月13日,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 “冀安监管函(2013)6号”文《关于邢台兴华煤矿保持原生产能力的意见》,批复“邢台兴华煤矿保留原设计年生产能力30万吨不变,不再进行技改扩能,待恢复生产后重新进行生产能力核定。”
2013年9月15日,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分局、邢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验收组,对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验收,认为矿井达到了《河北省生产煤矿复工验收标准》的要求,邢台县安监局以“安监字[2013]28号”“关于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批复”同意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恢复生产。
井田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,矿区面积2.223km2,批准开采深度由82米至-800米标高。目前,2#煤可采储量为272万吨,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/年,储量备用系数取1.3,矿井服务年限为 7年。
该矿采矿许可证号为C1300002010121120094549;有效期限:自2014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31日。
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(冀)MK 安许证字[2007]0057,有效期限:2016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30日。
根据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》(国家安监总局第73号令)第十条“煤矿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,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,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。”的规定。2017年7月,受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委托,我公司承担了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,并编制了《邢台兴华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》。
评价项目组长:邢俊海
现场开展工作时间:2017年8月20日
卫生工程专业:李新英
评价报告编制人:姚会涛、李伟中、李晓康
报告审核人:卜五振
报告签发人:卜秋震
报告提交时间:2017年9月